新加坡金管局提议稳定币须 100% 储备并禁收益

火星财经快讯

09月02日 11:20
火星财经消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已提议修订《支付服务法》,要求稳定币发行方始终以至少 100% 的流通代币等值资产作为储备,储备须与发行方自有资金隔离,且仅托管于持牌金融机构。提议同时禁止发行方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或其他与稳定币持仓挂钩的收益,理由是稳定币应用于支付而非投资或产生收益。该立场与美国 GENIUS 法案及欧盟 MiCA 法规一致。咨询亦考虑对少数受同等海外框架监管的外国稳定币给予有限认可。咨询于 10 月 16 日截止,尚未公布实施日期。MAS 副董事总经理 Ho Hern Shin 表示,受信任且监管良好的稳定币可作为代币化金融市场中可信的结算资产,同时降低用户及更广泛金融体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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