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财经消息 10月11日,分众传媒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公告)
查看原文 >